人民日报 2019-04-16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消息,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高先生发现,自己怀孕的妻子输液的药已经过期3个月了!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回应:确实过期,涉事院长停职。
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妻子已经怀孕六周,最近出现了呕吐症状,于是来到西安市长安区一家医院检查。医生建议高先生的妻子住院输液治疗,结果让他没想到的是,当液体挂到第二瓶的时候他无意中发现药品有效期至2019年1月!
高先生:“妻子是4月12号晚上开始输液的,到换第二瓶液体的时候是4月13号凌晨1点,早上6点的时候他无意中发现药品已经过期了3个月,当时液体已经输了一半。”
记者看到,这瓶过期的药是“葡萄糖静脉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有效期至2019年1月,也就是说,这瓶药过期了将近3个月!但当高先生发现药过期时,已经注射了一半。
图片来源:陕西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高先生赶紧叫来护士拔掉了输液管,转到了陕西省妇幼,检查之后医生表示,高先生妻子的体内真菌值已经超标,后期对胎儿的影响医生也说不准。
高先生表示,主治医生带着他们去省妇幼挂完号之后就走了,之后再也没人联系他们,只是说很抱歉,也没有解决这是怎么回事儿。
图片来源:陕西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怎么会出现注射药过期的情况呢?
医院工作人员表示:
我心里也很抱歉,发生这种事对于我们来说确实不应该,也不允许发生。既然现在发生了,我们已经开始处理了,到底是管理方面的,还是对职工平时的教育,对当事医护人员的培训,各个方面可能都存在一些漏洞,所以我们现在已经从各个科室、从人员还有管理制度,都进行加强了。
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3个月”:确实过期,涉事院长停职
4月15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长安卫计 发布关于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的情况说明。
经过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认定,该孕妇所输注葡萄糖注射液确属过期药品。
经查,出现此种事件,一是由于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三是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目前,区卫生健康局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网友纷纷表示:好可怕!
@小琼子酱酱www:好可怕,葡萄糖过期会怎么样嘛?对胎儿有啥影响
@超甜小糖兴:那怕不止这一瓶过期了,这个发现了说不定还有没有被发现的,真是有点可怕
@琳惜_Chow:人家的宝宝就这么。。。不会有事吧 。感觉。。。好担心啊
@clear飞:小生命好吗,这医院一点都不谨慎啊
@仙女与玫瑰:现在知道道歉了,早干嘛去了啊,别人还怀着孕呢
@小大丑i:我也觉得,拿生命开玩笑,本来医院就是很重要的,不能出任何差错,还好没人命,不然真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质药论处。
且护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医护人员在对患者用药时,要对患者的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进行认真比对。
来源:人民网(ID:people_rmw),综合:中国新闻社(ID:cns1952)、@长安卫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