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舟礼仪培训网]接见会面,一般是指在较为正式的场合与别人相见。在日常工作中,公务员往往需要接见会面各种客人。接见会晤他人时,尤其是当公务员以主人的身份在工作岗位上接见会面正式来访的客人时,既要对对方热情、友好,又要讲究起码的会晤礼仪。
在工作岗位上,接见会面客人的礼节甚多。对一般的国家公务员而言,称呼、问候、介绍、握手、让座等等,是都应了解的基本的接见会面礼节。
(一)称呼的艺术
称呼,一般是指大家在往来应酬中彼此之间所选用的称谓语。选择正确的、恰当的称呼,既反映着自身的修养,又体现着对他人的尊重程度,从中还体现双方关系的亲疏远近。
国家公务员在正式场合所使用的称呼,主要应注意如下两点。
选用规范称呼。在工作岗位上,大家所使用的称呼自有其特点。下述五种称号方法,是国家公务员可以广泛选用的。
称呼职务。在人际往来中,尤其是在对外界的往来中,此类称号最为常用。它意在表明往来双方身份有别。
称呼技术职称。关于具有技术职称者,特别是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者,在工作中可直称其技术职称,以示对其敬意有加。
称呼工作称呼。一般来说,直接称呼被称呼者的工作职务,往往都是可行的。
称呼通行敬称。通行敬称,亦称泛敬称,它一般适用于各类被称呼者。比如“您”、 “同志”、 “先生”、“女士”等等,都属于通行敬称。不过其具体适用范围也有不同。一般来说,对体制内的人,宜称“同志”;对外人,则宜称其为“先生”或“小姐”。
称呼对方名字。称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称呼其名字,以示亲密无间。但对长辈、外人,显然不能这样。
其二避免错误称呼。以下四种错误称号,都是国家公务员平日不宜选用的。
庸俗的称呼。国家公务员在正式场合如果选用庸俗的称呼,既失礼又失个人的身份。比如“哥们儿”、“朋友”、“小妞”、“老板”等等,均不宜出自国家公务员之口。
他人的绰号。在任何状况下,当面以绰号称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对方的体现。
地域性称呼。有些称号,比如“爱人”、“对象”、“师傅”、“小鬼”等,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一旦对其不分对象地乱用,往往不免犯错。
简化性称呼。在正式场合,有不少称号不宜随意简化。例如,把“沙司长”、“张局长”、“王处长”称为“沙司”、“张局”、“王处”,就显得既不规范,又不礼貌。
(二)问好的规则
问好,亦称问好、打招呼。一般来说,它是大家与他人相见时以语言向对方进行致意的一种方法。一般以为,一个人在接触他人时,如果不主动问候对方,或者对对方的问候不予以回应,即是非常失礼的。
在有必要问好别人时,国家公务员首先需要在问好的次序、问好的情绪、问好的内容等三个方面加以注意。
其一。问好的顺序。正式接见会面时宾主之间的问好,在具体的顺序上有一定的讲究。
一人问好一人。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之间的问好,一般应为“位低者先行”。即双方之间身份较低者首先问好身份较高者,才是恰当的。
一人问候多人。一个人必须问候多人时,既可以抽象地加以问好,也可以逐个加以问好。当一个人逐个问好多人时,既可以由尊而卑地顺次而行,也可以由近而远地顺次而行。
其二。问好的情绪。问好,是敬意的一种体现。问好他人时,在具体情绪上需要注意三点。
主动。问好他人,理应灵活、主动。当他人首先问候个人之后,亦应当即予以回应。
热情。在问好他人时,一般应当体现得热情而友好。毫无表情,或者表情冷膜,都是应当避免的。
自然。问好他人时的主动、热情的情绪,必须体现得落落大方。装腔作势、神态夸张,或者扭扭捏捏,都不会给他人以好的形象。
其三,问候的内容。问好别人,在具体内容上大致有两种方法,各自适合个人的不同场合。
直接式问候。所谓直接式问好,即是开门见山地以问好作为问候的主要内容。它适用于正式的人际往来,尤其是宾主双方初次相见。
直接式问好。所谓直接式问好,即是以某些约定俗成的问好语,或者在当时条件下可能导致的话题,比如“忙什么呢”、“您去哪儿”,来代替直接问好。它主要适用于非正式往来,尤其是常常见面的老熟人之间。
问好别人时,除了具体内容应根据其适用场合的不同而加以差异外,还须避免选用一些不合惯例的内容。
令人不快的内容。如果问好他人:“你有病吗?”“近来吃什么药?”“有没有找到对象?”“是不是开上了私家车?”明显都有可能令对方感到不满。
打探隐私的内容。凡有可能触及个人隐私的问候,如“单位发了多少奖金”、 “夫人怀孕没有”、 “身上穿的西装价值多少”等等,一般皆不宜选用。
易被误解的内容。有些约定俗成的问候内容,仅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区域。例如, “您吃过饭没有?”就在北京地区广为使用。但若不分对象地推而广之,有时就不免被人误解。
(三)介绍的做法
在人际往来中,特别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初次交往中,介绍是一种最基本、最常用的交流方式,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流的起点。
在平常工作与生活里,国家公务员所应把握的介绍主要分为如下三种方法。
介绍个人。介绍个人,俗称自我介绍,它指的是由个人担任介绍人,自己把自己介绍给他人。国家公务员在介绍自己时,一般有如下三点注意事项。
内容要诚实。国家公务员介绍自己时所具体表述的各项内容,首先应当诚实可信。介绍自己时,既不大吹大擂,吹嘘说谎,也不过份自谦,遮遮掩掩。
时间要简短。在介绍自己时,国家公务员理应有意识地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尽量节省时间。一般来说,介绍自己所用的时间以半分钟左右为宜。若无特别原因,是不宜使之所用的时间超过1分钟的。
方法要规范。就方法而论,国家公务员所适用的自我介绍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应酬型的自我介绍。它仅含个人名字这一项内容,主要适用于面对泛泛之交、不准备深交者。二是公事型的自我介绍,它一般由个人的单位、部门、职务、名字等项内容所构成,而且往往不能缺少其一。它主要适用于正式的因公往来。
其二。介绍他人。介绍他人,亦称第三者介绍,它是指经第三者为彼此之间互不相识的双方所进行的介绍。
从礼仪上来讲,介绍他人时,最重要的是被介绍的双方的先后顺序。也就是说,在介绍他人时,介绍者具体应首先介绍谁、后介绍谁,是切不可随意而为的。
规范的做法,是“尊者居后”。即为他人作介绍之前首先要具体分析一下被介绍双方的身份的高低,到时应首先介绍身份低者,然后介绍身份高者。详细而言:
介绍女士与男士相识时,应领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介绍长辈与晚辈相识时,应领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介绍他人与家人相识时,应领先介绍家人,后介绍他人。
介绍客人与主人相识时,应领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
介绍上司与下属相识时,应领先介绍下级,后介绍上司。
其三,介绍团体。介绍团体,实际是介绍他人的一种特殊状况,它是指的被介绍的一方或者双方不止一人的情况。
介绍团体时,被介绍双方的先后顺序至关重要。具体而言,介绍团体又可分为两种基本方法。
单向式。当被介绍的双方一方为一个人,另一方为一个由多人所组成的团体时,往往可以只把个人介绍给团体,而不用再向个人介绍团体。这即是介绍团体的所谓单向式。
双向式。介绍团体的所谓双向式,是指被介绍的双方皆为一个由多人所组成的团体。在具体进行介绍时,双方的全体人员均应被正式进行介绍。在公务往来中,此种情况极为多见。它的惯例作法,是应由主方负责人首先出面,按照主方在场者具体职务的高低,自高而低地顺次对其进行介绍。接下来,再由客方负责人出面,按照客方在场者具体职务的高低,自高而低地顺次对其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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