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舟礼仪培训网)“铛!”法官在法庭上敲击的法槌总让人感到无上的威严。法槌槌身呈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铜制法徽,槌腰嵌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为矩台形,表面嵌有矩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纹,既寓意司法公正,又取智圆行方之意,象征法官应成为智慧和正义的化身。槌座相击,声音清脆坚定,烘托出法庭的庄严神圣。
我国法官使用法槌主持庭审活动,主要目的在于强调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仲裁性,强化庭审活动的作用和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其中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休庭、闭庭、判决、裁定时,要敲击法槌;在维持法庭秩序时,可酌情敲击法槌。法官在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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