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
一、仁如何贯通天人
仁本是孔子学说的核心内容,但又是当前争论较多的问题。首先的问题是,仁是内心情感还是人格塑造?是心德还是人伦?是心理学的还是社会学的?自孟子以后直到宋儒,都主张前者(主流意识),即认为仁是心理情感、心之全德。但也有人从外部的社会“角色”论仁的。这里还有情与性、理的关系问题,不能细论,但其主流传统是主张情理统一的,即认为仁既有情感内容,又有理性形式,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
今人对仁的解释,似有不同见解。冯友兰先生认为,仁就是人的“真情实感”,即心理情感,他也说过,仁是“心之全德”,还说过仁是“人的自觉”,强调其“觉解”的意义。有些论者认为,仁是社会伦理,或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原则。李泽厚先生明确指出,仁是“心理情感”,更是“心理本体”,他公开“反对本世纪的反心理主义”(《论语今读》)。
海外学者也提出了他们的看法。早在18—19世纪,韩国的著名学者丁若镛就提出,仁是“人伦之至”而不是“心之德”,完成于后天的“人为”即“恕道”而非先天具有。其特别之处还在于,他认为仁以性为依据,而性来自天即上帝,但上帝又赋予人以“自主性”,仁就是人的“自主性”的产物。(《论语古今注》)这是人文主义的解释,但又有某些宗教背景。有趣的是,当代西方汉学家葛瑞汉也认为,仁是“与名词性的‘人’相应的状态性动词”,即行为。他也很重视“恕”字,认为这种以否定形式表述的道德金律主要“呈现于内心”,与西方“耶稣的基本原则”一致(《论道者》)。这又同心理主义有关了。而美国学者芬格莱特则认为,仁和礼都是“各自指向‘人际角色’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的某一个方面”,“与表示意志、情感和内在状态的语言无关”,人必须受到“教育培养和文化熏陶”才能具有仁的人格。因此,仁是非心理学的概念,“切不可……心理学化”(《孔子:即凡而圣》)。这种看法从根本上否定了“心理原则”。
我同意仁是“心理情感”之说,但不完全同意“心理本体”之说。仁是内在的心理情感,同时依靠“知”而得以自觉。但更重要的是,仁必须而且只能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得以实现。当仁被实现出来时,就已经在社会交往之中了。这也正是某些学者强调仁是“社会角色”的行为的重要原因。所谓“实现”,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学习、教育、修养等实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仁没有内在的心理基础,正好相反,仁就其根源而言,是人的本已的存在本质。就其存在而言,仁是最真实的情感;就其本质而言,则是情感所具有的价值内容。但这些价值内容并不是完全主观的,自我生成的,而是来源于自然界的生命创造。因此,仁与天道、天命有内在联系,不只是主观的“心理本体”。这里有天人、内外的关系问题,其贯通天人之间的关键词仍然是一个“生”字,在天为“道”,在人为“仁”,天道之“授”于人者为“命”,但其核心是一个“生”字这有点近乎理学家的解释,但这个解释是符合孔子原意的。“天生德于予”之德就是仁德。孔子有知、仁、勇“三达德”之说,三者之中,仁德是其核心。芬格莱特说仁只是“原始材料”和“潜能”,承认其来源于自然,这是对的。但是,这所谓“潜能”,不只是具有存在意义,而且具有价值意义;不只是原始的情感才质,而且是普遍的道德情感,是一种潜在的德性。“直心而行”谓之德,“德者得也”,即得于“生”道而为仁。孔子并没有这样明确地给予说明,但是,在孔子的学说中,隐含着这样的思想,我们的任务,就是将其阐释出来。
二、仁与知
仁与知的关系是孔子仁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孔子有时是仁知合说,有时是仁知分说,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说法。在仁知合说的情况下,仁就是心德或心之全德,其中包含了知的成分,但以情感位基本内容。比如子张问仁时,孔子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当子张进一步问何为“五者”时,孔子说:“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阳货》)以恭、宽、信、敏、惠为仁的重要内容,这是孔子论仁最直接、最明确的一次。但这并不是从概念上对仁所下的定义或界说。从逻辑上说,这是演绎还是归纳,很难肯定,照一般的说法,更像使演绎。这五者是不是包含了仁的全部内容,也很难说。因为孔子并不是从概念的周延性上论仁,他只是说,如果能行这五种品德于天下,就是仁了,但他并没有说,当且仅当行于天下,就是仁了,但他并没有说,当且仅当行此五者,便是仁的概念了。要了解孔子学说,不能从纯粹概念上去理解。比如勇敢这种品德,也是仁德所具有的,“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宪问》),说明勇也是仁的一个重要条件,但这里并没有列举出来。
这五种品德可能是对特定的行为主体而言,也可能是在特定的场合之下说的,但是,其中确有普遍性意义。恭敬、尊重,如“使民如承大祭”(《颜渊》)、有举丧者过,到毕恭必敬之类;宽即是宽厚、宽容,如“薄责于人”、“既往不咎”之类;信即是诚信、诚实,如“言二有信”、“民无信不立”(同上)之类;敏即是敏思、敏捷,如“敏于行”之类;惠则是惠爱、慈惠,如“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之类。在这些品德之中,既有情感方面的内容,又有智慧方面的内容,如果作一点分析,那么,敏更多地是从智慧方面说的。“敏于行”虽然是从实践上说的,但它是建立在决心之上的,其决心是以智慧认识为基础的。孔子是反对盲目行动而强调“思”的。敏思或才思敏捷就是智慧的重要特征。信也有知的成分,所谓仁者“爱人”,知者“知人”(《颜渊》),除了说明仁的本质在于“爱人”之外,同时说明还要“知人,“知人”是建立诚信的重要依据。其他各种品德,其中也有知的因素,但主要是从情上说的,更多地表现为情感态度及其行为。各种品德之间,并不是不相干的,而是互相贯通、互相包涵的。恭、宽、惠之间有内在联系,信、敏之间也有联系,而五者之间都是互相联系的。五者再加上其他品德,综合起来,就能说明心之全德。
又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这一条,也是从仁合一之全德说仁的。“安仁”是情感上的“心安”,仁本来就在心中,“安”是自安,即以仁为安。只有自己心中充满了仁,按照仁的要求去做,才能心安,从外面得来的东西,不能说心安。比如说,我得到了某种知识或某种东西,不能说安于知识或安于某种东西,只有符合心中之仁,才能说心安。安是一种情感状态,一种心理感受,也是一种自我评价。一个人做了符合仁的事,就自然能够心安,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愧疚;如果做了违反仁心的事,就不能心安,会受到谴责而感到愧疚,真时就需要“内自讼”,做到“内省不疚”(《颜渊》)。孔子批评宰我废除“三年之丧”为“不仁”,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这是一种道德体验和直觉,不是知识一类的事。
至于“利仁”,主要是从智慧上说的,即智慧的人有利于仁德的完成。知的作用就是使仁变成人的自觉,从一定意义上说,使情感理性化、形式化,成为行为的自觉原则,而不至于“愚”。“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阳货》),知之中便有学的问题,学之中便有知的问题。应当指出,“知”并不是通常所谓知识,而是一种人生智慧,特别是实践智慧。但是,并不排除学习与知识,只要是与仁的实践有关的知识,都是需要的。因此他说,“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同上)。就是说,如果喜欢有智慧而又不愿意学习,就会空荡荡的无所得。仁德不仅需要“安仁”,即情感上安于仁,而且需要“利仁”,即智性上利于仁,为的是避免盲目性,不至于使仁成为无原则的情感冲动或小恩小惠之类的东西。总之,仁知合一,就是“心安而理得”的心之全德。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孔子是仁知分说的。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说的仁,主要是指内心情感。当然,这里所谓“分说“,并不是西方哲学分析思维意义上的”分“,即仁是仁,知是知,二者互不相干,毫无关系,甚至将情与知对立起来,形成二元对立。这里所说的“分说”,主要是从仁与知的不同功能与特征而言的,却不是对立的。比如他说:“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惧。”(《子罕》)就是从知、仁、勇的不同表现形态和功能、作用上说的。前面说过,作为心之全德,从整体上说,仁包涵了知和勇;但是,从心理机能及其功能上说,又有不同侧面,不同作用。“不憂”是从情上说的,不憂就是乐,即仁者之乐;“不惑”则是从知上说的,即不会受到迷惑,能明白事理;“不惧”是从意志上说的,即勇敢而无所畏惧。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子是从知、情、意上论知、仁、勇“三达德”的。三者分说,表现出分析思维的某些特征;但合而为一,成为心德,以仁代表人,就是一种整体思维。
又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颜渊》)这里也是仁、知分说的。“爱人”是仁的根本内容,仁的本质就是“爱”(下面还要讨论);但仁并不是无原则的爱,仁爱是有原则的,这个原则从主观上说,是仁之应对能力;从客观上说,是知人之善恶,是以知为条件的。因此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爱之中有好恶,好恶是有标准的,其标准是建立在知之上的。仁知二者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但从功能上说,毕竟是不同的。
又如:“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卫灵公》)也是从功能上说明仁知二者关系的。“知及之”的‘及’字,失达到惑得到的意思;“仁守之”的“守”字,是保持、守住的意思。“知及之”与“仁守之”的‘之’字,则是指“志于道”之“道”。知的功能在于认识“道”,仁的功能在于守住“道”。对于“道”,认识上达到了,但是不能以仁守住,即使是达到了,也会丧失。这说明,仁本来就在人的心中,因此才能说守住,这个“守”是自守,不是从外面守住一个什么东西。这还说明,仁与道有一种内在联系,仁即是道之在人者。再联系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逝于艺”(《述而》),就更好理解了。“道”实现为仁,就成为自己的东西了,因此要守住并“依仁”而行。“依仁”才能“守道”。
但是,孔子又说:“知及之,仁能守之,不庄以涖之,则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涖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卫灵公》)就是说,“知及”、“仁守”的同时,还要以庄重严肃的态度对待它;如果不以庄重严肃的态度对待它,人民就不会敬重。这些都做到了,还要动之以礼,即要在行动上合于礼;否则,也是不好的。这是由内到外的实现过程。知有向外知取的意思,但归根到底是知仁,因为内外是“一贯”的。仁是我所保护和尊重,并转化为情感意向,以礼的方式实现出来。就算真正完成了。从整个过程看,仁处于核心地位。从知行关系看,仁处于实践位置。知服务于仁,由仁而实现为礼。仁表明了人的主体性(德性主体),以自我操持的修养实践为基本特征,而仁的根本内容不是别的,就是“爱”这种道德情感。
孔子还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雍也》)这是从形态和特征上说明仁和知二者的关系。山有静止相,水有流动相。仁者敦厚,有如山之稳重,故乐山而好静;知者敏慧,有如水之变化,故乐水而好动。但山与水,是自然界的主要表征,也是一切生命存在的基础,二者虽然不同,却又是不可分的。动与静,则是生命存在的两种方式,是互相依存的,其中有深刻的生态的意义。人类与自然界的亲近,既是仁者的特征也是知者的特征,所表现的是一种诗意般的生存状态,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情感联系,而不是对象认识的关系。
三、仁与礼
仁与礼是内在情感与外在形式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内在情感之实现(移情),必待礼而完成。《礼运》说:“礼义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丧服》说:“凡礼之大体,……有思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郭店楚简《语丛一》说:“礼,因人之情而为之。”《语丛二》说:“礼生于情。”这些解释都是符合孔子思想的。人情有多种多样,其中有好恶之情,但仁是其核心。“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仁之中包含着道德理性原则。礼作为仁之外在形式,是人文创造,但有其内在根源,反过来又能培育人的情感,巩固其仁心。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为仁”,就是克服个人的一己之心,视、听、言、动都符合礼仪,这样就能实现仁德。但是,如果没有真情实感,只是一套形式,那就从根本上丧失了礼的意义。“仁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难道礼就是实行那些外在的仪式吗?当然不是。礼是表达、满足和调节人的情感的。
仁与礼也可以说是“质”与“文”的关系,仁是质朴的内在情感,礼是人文的外部表现,二者结合起来,就是仁人君子。“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这是孔子对仁与礼的关系的最好说明。
如前所说,孔子并没有从概念上说明仁是什么,也没有给仁下过定义,因为仁本来就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人的存在本质。仁并非“是什么”,而是“要如何”,是一种存在状态,表现为目的性的过程,所谓“本质”,是在过程中存在的。因此,孔子只是在不同情境与场合下说明仁的重要以及如何实现仁,却从不说仁是什么。但他明确肯定,仁不在别处,就在每个人的心理,在自己的身体之内,仁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德性。“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这说明,仁不是从外面得来的,而是自己所具有的,仁完全由自己决定,而不是由别人决定或给予。但是,如果有“己”,以“我”为限,那就违背了仁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仁是没有内外之分的。当仁受到“己”即个人欲望限制时,就要“克己复礼”(同上),通过礼的规范以恢复仁德,视、听、言、动都符合礼了,也就实现仁了。礼是由仁决定的,但反过来又能培养和实现仁德。仁不是从外在的什么地方产生的,但是由情感决定的仁德与外部规范不是对立的,而是内外统一的,并相互作用的。这就是内外合一之道。
但所谓“心理的”,并不是纯粹心理的。如果将仁说成现代心理学意义上的情绪情感,那就不是孔子所说的仁了。孔子所说的仁,固然是心理的,但又不是纯粹主观的。仁是一种生命意识,以情感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又包涵着普遍的自然理性或生命原则、生命关怀,这些原则进入社会角色的实践活动,就成为不同情境下的伦理规范,这时便以礼的形式出现了。仁是内在的,但“为仁”即施行仁德却是由内向外的过程。这就是孔子提倡"为仁由己"的实践主体的道理,这就是从孔子学说中得到的最大启示。
仁的实质是“爱”,其实现方法是“忠恕”。“恕”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从否定方面说;“忠”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从肯定方面说。这都是从如何实现仁的方法上说的。这个方法就是从自己开始,由己及人,由己推人,由内到外,及于他人。我与人不是“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而是我与同我一样的人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移情”。其根本意义是,对他人的尊重,对他人的人格尊严的尊重。“仁者爱人”,对人的尊重和同情、关心是仁的根本内容,孔子就是从人际间性论仁的。
四、孝与忠恕
仁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孝被认为是孔子仁学的基础,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重视。是,随着入学的发展,对孝的具体理解是有变化的。这里不能详细讨论。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孝”,有一套“孝道”,表现为一套程式规范,但其根本精神却是出于情,是一种亲情之仁。父母子女之间的爱,出于真情实感或天然情感,带有原始自然情感的特点,但是又超越了原始情感,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情感。有人将孝理解为供养父母的生活,孔子批评了这种观点;“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对这句话,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说,犬马也能得到人的饲养,如果对父母不孝,与饲养犬马有何区别?另一种解释说,犬马也能养护幼仔,如果不敬父母,与犬马之养仔有何区别?这两种解释都说得通,但我认为,第二种解释似乎更好,且能说明孝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总之,只有敬爱父母,才是孝的实质。
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是家庭关系中的一个“角色”,父亲有父亲的“角色”,儿子有儿子的“角色”,各自在各自的“角色”中尽其义务,如父如何“教”,子如何“孝”之类。但是,透过这些“角色”,就会看到,各个成员都是靠“亲情”联系起来的,因此才有很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所谓“亲情”,就是仁在家庭关系中的表现,是一种内在情感即发自内心的敬爱之情,但又是有所向,即指向父母的。从这意义上说,仁又是在相互关系中存在的,而“孝道”则是表现这种亲情关系的形式。形式是重要的,但亲情之仁是本质性的。
关于这个问题,从孔子论“直”看得更加清楚。“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觉之直躬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叶公说,他家乡有行为正直的人,如果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会告发;而孔子却说,他家乡的行为正直的人与此不同,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互相隐瞒,其中却有“直”。这是一段很有趣的对话,反映了不同的价值选择。叶公所说,是以“事实”为依据,而不顾父子之情;孔子所说,是以情感为依据,而不论“事实”如何。这确是一个很大的区别,但是,在孔子看来,如果是出于真情实感,其中便有“直”,这虽然不是客观事实的“真”,也是价值事实的“真”在这一点上,似乎是价值高于事实。但价值本身也是以情感存在之事实为依据的,因此说“直在其中矣”。由此亦可见,古人将“情”字说成情实,是有道理的,情感就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一个是认识上的真实,一个是情感上的真实,因此选择不同。孔子的选择固然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但又是非常重要的,说明亲情是不能被任意伤害和破坏的,否则,人的生命存在就会受到伤害,人性就会被扭曲。现代的西方法律已经提供了这方面的保护,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关于人际间性的问题,大家讨论得比较多,不必详述,这里只想指出一点。有人认为,“恕道”和“忠道”是不同的,“恕道”可行而“忠道”不可行。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原则即否定的方法处理人际关系,就是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强加于人,这是人心之所同,任何人都能够接受,同时体现了对别人的尊重,因此是可行的。但是如果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道”原则即肯定的方法处理人际关系,就是把自己所愿意的强加于人,这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一则因为人人各有自己的不同选择,未必按我的愿望去做;二则各人的道德水准也不同,未必都接受。
其实按照孔子的学说,“忠”与“恕”只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都是以仁心对待他人,都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否定的方法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固然表现了对他人的同情和尊重,肯定的方法则是以仁心对待他人,一定要他人如何如何去做。这是一种“感同身受”式的同情与关心,不是命令人如何如何。这同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学说颇有些相似,但并不是一回事。“自由”更多的是法治的概念,消极自由意味着少管或不管,积极自由意味着给予自由权利。但“忠恕”之道是道德伦理概念,从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尊重和关怀他人,即把别人当自己一样看待,并不要求对方做什么。至于别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则是各人自己的事情。
按照宋代朱熹的解释,“尽己谓忠,推己谓恕”(《朱子语类》卷27)。“尽己”是从自家心上发出而及于别人,“推己”是以己之心推人之心而及于别人,实际上“只是一个物事”(同上0。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根本与枝叶,即一本与万殊的不同。“忠”只是一个心,是根本;“恕”则是忠心之发用,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表现。一本在万殊之中,“忠”在“恕”通过“恕”而实现出来。如果是这样,那就没有什么可行不可行的问题了,因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道”只是一个出发点,一种自心状态,只能通过“推己及人”的“恕道”而实现出来。
实行“忠恕”之道,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承认人人有同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能够“尽己”以及人,“推己”以及人。这所谓“同心”,就是人人所具有的仁心,不是个人的一己之心。如果就一己之心而言,则“人心如面”,千差万别,无所谓“忠恕”不“忠恕”。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总有些什么共同的东西。人人都有“思”的认识能力,但是这还不能说明一切。孔子认为,人所以为人,在于人有仁心,“恕道”不过是实现仁心的方法,即互相尊重的交往过程。全球伦理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定为黄金规则,作为“最底限度”的伦理规则,是人人都能遵守的。这被认为是从不同的宗教伦理中所能找到的“共同点”。但是,从“文明对话”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则涉及道人类是否有共同情感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设一个“底线”而已。孔子所提倡的仁学,正是从人类有共同情感即“移情”这一前提出发的,他深信,人是有尊严的,人的尊严是建立在道德人格之上的,而道德人格是建立在仁这种德性之上的,仁这种德性则是由情感决定的。情感是内在的,又是由自然界的生命创造而来的。
五、仁与生态
现在的问题是,仁是不是只限于人际间性呢?
孔子说,仁者“爱人”(《颜渊》)。孟子说,“仁,人也”(《孟子·梁惠王下》)。这都是从人及其人际间性论仁的。但是仔细分析起来,“爱人”有一个爱的主体,这个主体显然是人,但是除了“爱人”,还有没有更广泛的意义呢?孟子所说“仁,人也”,正是从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上说的,但“仁即爱”这一实质内容并未改变。孟子将仁的范围扩大了,认为一切生命都是应当受到尊重的,因此,他进一步提出了“仁民而爱物”的著名学说,将仁扩大到自然界的生命—动植物,即不仅要尊重人,而且要尊重和爱护动植物的生命。这是对孔子仁学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如果做一些考察,就会发现,在孔子的言行中,其实已经包涵着这方面的丰富内容,孟子只是将其明确表述出来了。
仁是天生之德,而天以“生”为道,那么,仁的基本内容就是一种普遍的生命意识,表现为生命关怀。这种生命意识和关怀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天之“生”人“生”物,是没有偏私的。但是,在仁的实现过程中又是有差异性的。“孝弟为仁之本”,是孔子仁学的基础,孔子很重视家庭亲情。但仁却决不止于孝,也不止于人间性的“忠恕”之道。不能把孔子的仁仅仅归结为家庭内部的亲情关系,如同某些人所说;也可能仅仅归结为社会的伦理关系,如同另一些人所说。但是,可以将孝理解为仁的普遍性应用。比如郭店楚简的《唐虞之道》说:“孝之方,爱天下之民。”《语丛三》说:“爱亲,则其方爱人。”这是说,孝在本质上是仁的践行,由爱亲之孝推出去,就能爱民、爱人,即由家庭开始,以待父母之心待天下之民。这里有一个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从方法上讲,是由孝而类推;但从内容上说,则是孝由仁出。有仁心才有孝,不是有孝而后有仁。父母与他人有亲疏远近之别,这是差异性原则;但仁本身却是对一切人的尊重,而且不止于此。
这里所谓类推的“类”,实际上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人类,二是指生命。人是万物中之最贵者,孔子以仁为人,就是对人的尊重。但人又是生命之物,从生命的意义上说,人与动植物都是天之所生。对天所生之物,都要有同情和爱。这是仁的最本真的普遍涵义。从人类发生学上说,孝是一种原始情感;但是从人类文化学上说,孝只是仁的最初表现。仁要从孝开始,一层一层推出去,推到人类,推到自然界的一切生命。
孔子退朝,马厩起火,孔子说:“伤人乎?”不问马。(《乡党》)这表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人与马同时受伤的情况下,首先当然要关心人。但是,马就不值得尊重和关心吗?对此,孔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宪问》)千里马有力,因而能行千里,这是人人共知的,但孔子为什么偏偏不称其力而称其德呢?难道马也有德吗?在孔子看来,马决不仅仅是供人使用的工具,而是人类的朋友,是应当受到尊重的。这种尊重与爱,不是出于对我有用,而是出于其德,它本身就是值得尊重的。这同当代某些人将马仅仅当作是供我使用的“畜牲”对待的做法形成鲜明的对照,难道不值得今人深思吗?由此类推,天所生之物,都是值得尊重和爱护的。人的德性之所以尊贵,不在于凌驾于其他生命之上,任意支配和施暴,而在于同情和爱护一切生命。
有一次,孔子和学生子路行路,走进山里,有一群野雉落在山岗上,孔子抬头一看,眼色一动,野雉便飞向天空盘旋,过了一阵,大概是看到孔子一行并无伤害它们之意,于是又落下来。这时,孔子很有感慨地说道:“山梁雌雉,时哉时哉!”(《乡党》)学生子路也恭敬地向它们拱拱手。然后这群雌雉振振翅膀飞去了。这是人与野生动物和平相处、相互交流的一幅和谐美好的图画,表现了孔子仁者的胸怀,表达了非常可贵的生态意识。对于野生动物的尊重和爱护,也是仁的体现。孔子也打猎,也钓鱼,但是,“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述而》)即不用粗绳结成大网,企图一网打尽;也不射回巢的鸟,破坏其家庭。这是为了让小鱼和小鸟享受生命,得到生长。如果没有爱鱼、爱鸟之心,这是难以理解和想象的。
孔子主张“学诗”,除了应对交谈以提高生活品味之外,还要“多识草木鸟兽之名”。这不是为了单纯获得知识,而是为了认识动植物的多样性,理解大自然的丰富多彩及其生命意义,与之和谐相处,充实人类的生活,享受人生的乐趣。这是生态美学的重要内容,同时却充满了热爱大自然的仁心仁德。“吾与点也”之乐,成为后儒追求的最高境界,即天人合一境界,决非偶然。它反映了孔子的人生追求,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
有一次,孔子与弟子们座谈,要弟子们谈谈各人的志向。子路说,在千乘之国干上三年,定能使人人都变得勇敢而且知道如何去做。冉求说,治理方圆六七十或五六十里的小国,三年可使人民富足。公西华说,祭祀或盟会一类的事我愿做一个司仪。曾点则说,我的志向与他们三位不同:暮春时节,春天的衣服穿好了,我同五六位成人,六七位童子一起,到沂水旁边洗洗澡,到午云台上吹风,然后唱着歌儿回家。这时,“夫子喂然叹曰:‘吾与点也’”(《先进》)即表示赞同在谈到人生志趣问题时,前三位弟子都是讲社会现实问题的,孔子却一言不发,为什么等曾点讲完之后,却大加赞赏,说出千古流传的“吾与点也”呢?答案只有一个,孔子的最高理想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境界,曾点所说,正好表达了孔子的这个理想。这看起来似乎与仁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正是仁者之乐。孔子并未否定其他几位弟子的志趣,而是给予了肯定,但他认为,大自然才是人生的真正家园。只有热爱和保护大自然,才能有一个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