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舟礼仪培训网)据《京华时报》2014年9月5号的报道说,武邑法院在赴成都执行一起民事案件时,一名法官穿着背心短裤,引起当事人对其身份的质疑,以致当地警方怀疑这几名法官的身份,从而将他们控制。
这一幕的出现,实在有点狗血。
但法官异地执法,居然穿背心短裤,实在让人想不通。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
而这几位法官穿着背心裤衩就去执法。他们不懂法?如果说法官不懂法,有点好玩了,这一条应该排除。但这一条排除之后,更好玩了:法官对自己有法不依。那么,他们平时对执法对象,能做到秉公执法吗?这一点不得而知,却非常让人有质疑的余地。
我们未来之舟在平时的政务礼仪培训中,一般来说,有三项必说:心态、政务形象、政务举止。只是根据培训的公务员身份、岗位不同,而对内容有不同的设置。
工作时间或执法公务时,规范地穿着制服,这是基本要求,除非是工作的特殊性(比如便衣警察等),否则概莫例外。这已不仅仅是政务礼仪、形象礼仪要求,也是身份认同要求。否则,让被执法者如何识别?如何更有效地请相关人等在法定范围内配合协助?
总而言之,武邑法院的这几名法官,理应被严肃处理。处理他们,一点都不屈!